【关键词】真实购房人保护、实物分配、枫桥经验、府院联动
【受理法院】长兴县人民法院
【管理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基本情况】
长兴金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置业”)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行情下降,逐步陷入债务危机。2020年12月8日,长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兴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金地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金地置业因销售回笼资金慢,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各项开发建设成本,陆续与相关权利人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障借款安全或以房抵债、以房抵工程款,导致金地置业名下大量可销售的房屋因非真实网签而限制流通,也直接影响了管理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置。最终管理人通过示范诉讼化解同质化非真实房屋买卖问题;通过多次讨论和两次征询全体债权人意见的方式形成公平、科学且切实可行的实物分配方案,并打造科学高效实物分配系统,前后召开两次实物分配会议,完成实物分配工作,保障存量房在房地产市场下行情况下的高效、高价去化。
【管理人履职情况】
在长兴法院指导下,管理人以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为办案原则,勤勉尽责,最大程度地维护债务人资产的整体商业价值。同时,管理人审慎核查真实购房人情况,严格把握购房人保护的标准,平稳顺利解决权属纠纷,保障其生存权、居住权,减少房地产企业破产对当地的不良影响,依法审核各类疑难债权,配合政府解决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多个破产衍生社会问题。管理人坚持能动司法,以多元共治为抓手,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机能,制订切实可行的整体化解非真实网签备案问题的方案。在资产管理、处置和分配时,管理人精准把脉,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在实现债务人依法出清的同时,创新实物分配方案,最终实现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和资产的高效处置。
【本案特色亮点】
管理人积极践行“枫桥经验”,运用示范诉讼机制成功化解同类型群体性破产衍生纠纷,实现了“诉讼一个,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对于高效推进破产程序具有借鉴意义。管理人在法院和属地政府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推动构建“府院良性联动、案件有效推进、矛盾深度化解”的破产审判新格局,合理化解各项民生难题。本案创新探索“以实物分配为原则、货币分配为补充”的模式,“破”解财产处置僵局,公平保护债权人、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快速去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