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实质合并 社会救济 再就业帮扶
【受理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债务人陈某某和潘某某为夫妻关系,是两名80后,育有一儿一女(均未成年)。约10年前,潘某某的父亲潘某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困境,在此过程中,潘某某和陈某某由于为潘某和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也深陷债务泥潭,而被债权人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潘某某和陈某某的债务超过1000万,两人名下房产已经用于偿还债务,一家四口租房居住,整个家庭入不敷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2023年10月18日,余杭法院分别裁定受理陈某某、潘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指定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情况】
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后,在获得陈某某、潘某某授权后,管理人调取了与两人相关的收入、消费、财产等大数据信息,以研判两人是否存在“逃废债”等不诚信的行为。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排除两人有转移、隐匿财产、个别清偿等不当行为。在两名债务人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分别详细地向债权人介绍了陈某某、潘某某的基本资料、财产情况等信息,获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两人各自的债权人会议均一致通过了议事规则,为后续表决清理方案奠定了基础。
一债会召开后,管理人对两名债务人各自审查确认的债权进行分析,发现两名债务人的债务存在高度重合的情况,实质为夫妻共同债务,且今后也将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管理人基于上述情况,认为对陈某某和潘某某个人债务进行合并清理,既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公平,也便于实际操作,效果也将更好。因此,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按照对两名债务人合并清理的思路,向两人的债权人征求意见,并制作了《债务人清理分配方案》及《债务人信用修复方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经过管理人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人清理分配方案》、《债务人信用修复方案》经表决后通过。同时,为了珍惜来之不易的“东山再起”的机会,在了解潘、陈二人家庭现状及潘某某身体情况等因素后,在案件承办人员的协调下,潘某某获得社会再就业帮扶,在临近租住房附近找到了保育员的工作,以按约履行《债务人清理分配方案》确定的偿债计划。
【本案特色亮点】
本案的办理,是对个债清理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新生这一精神理念的体现。个债清理不仅应着眼于债务清偿,同时也应关注债务人生活的正向恢复。为了保障《债务人清理分配方案》的实施,个债清理程序中帮助潘某某通过再就业帮扶再次走上工作岗位,从真正意义上为经过诚信考核的债务人提供了新生的机会。本案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的推进,给了符合个债清理的债务人重新生活的希望,给了一个小家庭极大的鼓励,这就是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所要发挥的作用——帮助“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东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