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联动上市公司股权重组、创新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结构、中小企业重整难点突破与新模式探索
【受理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拥有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的控制权,华鼎股份系国内纺织化工领域龙头企业,义乌地区首家民营上市公司。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以下简称“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是义乌特色织带产业的标杆企业。受内外部综合因素影响,三鼎控股、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陷入整体性财务危机,华鼎股份因三鼎控股未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受到严重负面影响。2021年4月,义乌法院裁定受理三鼎控股、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7日,义乌法院裁定批准三鼎控股重整计划。自控股股东重整计划通过到完成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上市公司控制权5天内平稳过渡给投资人。自答复监管问询函至ST风险特别警示正式撤销,困扰了上市公司近3年的戴帽问题30天内顺利解决。华鼎股份取得了重整投资人注入的优质资源,实现了扩产提质、业绩高增,维持了旗下4000余名职工持续就业。
2023年4月17日,义乌法院裁定批准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以本次重整为契机,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成为义乌地区中小企业重整重组的新样板,在有序执行偿债计划的同时,提前清偿债权1.41亿元。此外,企业自进入重整程序以来,累计贡献税收7100万元,维持了千余名员工的就业稳定。
【本案特色亮点】
一、资本化运作与破产财产处置相联动,创新设计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结构,实现上市公司重组与母公司重整的良性互动
第一,加强主业协同性,坚持锚定引入优质产业投资人的目标,要求投资人切实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并全面考察其注入优质资源,带动上市公司提振经营的能力,以上市公司股票增值收益反哺母公司债权人。
第二,创新设计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结构。探索出以“部分让渡破产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场外第三方表决权委托+投资人按需定向增发”组合方式完成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全新交易结构和路径,有效降低优质产业投资人进入门槛,促使投资人投入更多资源,优化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第三,母公司债权人共享上市公司重组成果。对于母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通过“出售+抵债”的有机结合,筹集重整程序推进所必须的偿债现金,保障股票质押权人实现合理收益,腾挪出近5000万股股票用于普通债权人共享重组成果。
二、激活“企业家”精神激励作用,管理人主动担当作为,探索中小企业重整难点问题突破的新模式
第一,立足于中小企业的所有权流动性偏弱的特征,确立归复企业经营权,导入破产财产“膨胀主义”的重整思路,辅以多元化的偿债安排,稳定企业经营,大幅提升债权人清偿率。
第二,针对中小企业重整的典型问题和突出难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化解尝试。就留债清偿方式债权人接受难问题,通过设定阶段性提升留债利率、优化付息时间安排等措施激励企业履约;管理人主动担当,拉齐管理人执行监督期限与债权人最长受偿期限,巩固债权人信心。就中小企业经营恢复与融资难问题,提前设定债务人提前清偿权、简化担保物释放条件、预留新融资引入渠道;延长管理人服务链条至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全程协助企业修复司法、金融、工商、税务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