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实质合并清理;和解成功;挽救“中华老字号”;弘扬企业家精神
【受理法院】东阳市人民法院
【管 理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吴某某、吴某系夫妻关系,系享有“中华老字号”品牌的火腿制品企业的股东及经营者,2012年起因受公司担保链牵连,背负沉重债务,资产陆续被司法处置,公司资金链断裂。2024年9月11日,东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阳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雪舫公司破产清算申请;10月9日,裁定受理吴某某、吴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因三主体财产高度混同、债务关联度高(重合债权占比65.94%),且单独清理清偿率极低(公司债权人仅2.5%、个人债权人不足1%),东阳法院于11月8日裁定实质合并清理。
【管理人履职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全面调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为避免破产清算对公司营运价值和“中华老字号”等商誉造成毁灭性打击,吴某某夫妇有意向继续经营公司,制定和解方案,通过今后8年生产经营产生的收益偿还债务,提出的和解协议可提高清偿率至15%。管理人协助债务人制定《和解协议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11月13日,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和解协议草案》,12月2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程序转入和解。
【本案特色亮点】
1.本案系企业破产与经营者个人债务实质合并清理的有益探索,同时解决了企业经营者连带债务问题。
2.借助府院力量延续“中华老字号”品牌,维护企业核心经营价值。本案以和解方式凝聚债权人共识,促进中小企业再生,挽救了具有营运价值的老字号企业,企业信用获得恢复,实现轻装上阵。
3.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积极自救。本案和解成功极大鼓舞了企业主经营品牌火腿信心,助力企业塑造新优势、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亦是对企业家合法经营失败给予宽容、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司法程序上的探索、实践、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