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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宁国市鸿鹰生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酒店区)资产及三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投资人/专业招商机构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78221437989


2023年7月27日,宁国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国法院”)作出(2023)皖1881破申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国市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安徽省宁国市鸿鹰生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鹰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皖1881破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本案破产重整工作。2023年12月19日,宁国法院批准鸿鹰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鸿鹰公司重整程序。

为实现鸿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以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就鸿鹰公司(酒店区)资产及三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专业招商机构,欢迎有资金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专业招商机构与管理人洽谈协商投资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鸿鹰公司基本情况

鸿鹰公司于2007年11月9日在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425020000032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667937213T。公司注册资本为2700万元,共有两位股东,分别为宁波锦跃置业有限公司(持股80%)和安徽省宁国市恒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旅游场所建设。

二、(酒店区)资产及三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鸿鹰公司(酒店区)资产及三期地块紧邻西津大桥,可快速通达多个交通枢纽;毗邻西津河,紧邻皖南川藏线,周边两大公园环绕;教育、医疗、商业配套完善,高端居住社区集中,生活服务体系成熟。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一)(酒店区)资产情况

1.鸿鹰公司(酒店区)资产评估值:以破产受理日2023年7月27日为评估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为121,630,970.00元。其中已开发的土地面积(酒店资产)为9253.33㎡,酒店资产的建筑面积为20357.32㎡;剩余未开发土地面积(酒店式公寓)为10746.67㎡。

注:原批准的规划方案中,鸿鹰公司开发建设的白云山整个项目相关配套用房(含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统一配建在酒店地块中,占地约1350㎡。

2.意向投资人招募:投资形式不限,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均可考虑,具体投资方案由投资方提报。

3.专业招商团队招募:目前,鸿鹰公司(酒店区)资产板块已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采用分割形式,分业态招商策略,涵盖酒店、康养、文旅、户外娱乐等多个方向。为加快项目全业态招商进度,提升招商工作的专业性与落地效率,招募具备丰富商业地产及文旅项目招商经验的专业招商机构(具体合作形式可面议),共同推进以下空间的招商运营工作:

酒店资产(含客房楼、迎宾楼、宴会楼、康乐楼等);

待建商业地块(点状供地,可定制开发);

8000㎡大草坪及户外营地。

特别说明:

报名成为专业招商机构的,无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但报名机构应为征信良好、具备资金实力及管理团队的企业法人,并须提交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合作方案、招商方案等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直接提交至管理人。

报名成为意向投资人,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二)三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鸿鹰公司三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值:三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7892㎡,容积率1-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35%。使用期限为2020年9月29日-2090年9月28日。以破产受理日2023年7月27日为评估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为95,336,272.00元。

2.意向投资人招募:投资形式不限,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均可考虑,具体投资方案由投资方提报。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征信良好,有资金实力和管理团队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投资人需制定投资方案,并具有实际操作性。

(三)为确保投资顺利进行,报名需先缴纳50万元保证金。(报名人未被选为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回;报名人最终确定为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报名人入选为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退出或违反承诺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涉嫌串标、围标等严重影响投标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管理人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意向投资人可就鸿鹰公司(酒店区)资产、三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联合报名或单独报名,投资形式不限,以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2.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投资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本公告载明的意向投资人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公告项目投资人招募;

3.拟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投资人资金实力证明、投资优势、投资额度、资金来源、收益要求及经营计划、管理能力、以及与经营计划有关的相关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等;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的书面承诺以及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的声明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邮寄或直接提交给管理人。若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报名保证金

报名需先缴纳50万元保证金至如下账户[报名成为(酒店区)资产专业招商机构的无需缴纳报名保证金]:

开户名:安徽省宁国市鸿鹰生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分理处

账 号:20010385542066600000019

(三)报名期限及联系人

管理人联系人:汤律师,联系电话:15345718682

报名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8日止

报名地点:宁国市宁港路白云山国际养生休闲度假区1号楼2楼鸿鹰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五、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对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的商业风险。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三)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的,不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资金利息、补充或赔偿责任。

(四)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最终由管理人依法择优确定最终投资人,宁国市人民法院负责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联系洽谈!


安徽省宁国市鸿鹰生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