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正文

【嘉兴】睿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53261200000

睿奥(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宁法院”)于2025年6月4日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睿奥(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了尽快推进睿奥公司破产进程,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尽可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及产业优势的意向投资人参与。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睿奥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睿奥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13日,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内主办公楼51002室,法定代表人夏中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Y9L05U,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嘉兴市睿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广州恒富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主要财产情况

睿奥公司系“朗诗绿洲璟院”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该项目的整体概况为:项目位于桐乡市屠甸镇域东南侧,土地面积总计193,631.36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证号为:浙(2017)桐乡市不动产权第0016336号。该地块系睿奥公司于2020年2月19号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竞得。项目分为三期开发:一期用地面积193,631.36㎡,总建筑面积73,252.40㎡(其中地上55,514.96㎡、地下17,737.44㎡),总户数514户(其中排屋户型建筑面积130-180㎡、高层户型建筑面积80-115㎡),机动车停车位669个;二期用地面积193,631.36㎡,总建筑面积117,927.80㎡(其中地上80,082.79㎡、地下37,845.01㎡),总户数804户(户型情况同一期),机动车停车位1164个;三期一批次用地面积193,631.36㎡,总建筑面积60741.67㎡(其中地上45710.37㎡、地下15031.30㎡),总户数462户(无排屋户型,高层户型建筑面积80-115㎡),机动车停车位457个。

当前睿奥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上述“朗诗绿洲璟院”项目三期一批次的271套高层未售房屋、三期二批次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商铺一套(面积500.05㎡)以及地下车位902个(含在建工程部分车位)。

其中,三期一批次的271套高层未售房屋的基本情况为:合计建筑面积23,931.57㎡,其中70-80㎡户型房屋32套、80-90㎡户型房屋210套、90-100㎡户型房屋29套。

三期二批次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为:(1)土地使用权面积36,547.9㎡,规划建筑面积62,326.84㎡(其中地上51,045.36㎡、地下11,281.48㎡),规划总户数532户(其中排屋12幢、48户,高层7幢、484户),规划机动车停车位418个;(2)在建工程方面,前述规划建造的房屋中有3幢高层、2幢排屋已建造到±0阶段(未领预售证),地下部分已建未交付2836㎡(系2幢排屋区域地库),目前已完成的工程量约1700万元(包含已完成桩基工程及2幢排屋区域已建未交付的地库)。

(三)负债情况

根据睿奥公司提供的信息,截至2025年6月3日,睿奥公司的负债总额约为8.5亿元。睿奥公司的债权申报期至2025年7月28日,现尚在债权申报期内,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已知债权人寄送了债权申报通知。睿奥公司的负债情况最终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海宁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意向投资人可独自或与他人联合参与投资,意向投资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同等条件下,国内或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对住宅房地产开发有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两个及以上的企业自行组成联合体的,须以一个整体的投资人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应当均符合上述第4项条件,且至少有一家同时具备上述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意向投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代理人签字),包括以下内容:

①  参与投资的意向书(格式见附件1);

②意向投资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如: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与住房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者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

针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2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应提供2025年前6月的财务报表及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报名机构为存续2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④承诺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均为真实,且其并无其他违法违规、违反商业诚信的行为,愿意以其意向投资方案及意向报价为基础参与睿奥公司意向投资人的遴选或竞价等;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投资文件的安排在合理时间内提交投资方案、签订投资协议等。

⑤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⑥同意对知悉的睿奥公司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上述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文件应予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明报名机构名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2)报名同时须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8月15日17:00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睿奥(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账号:573902557510010

温馨提示:意向投资人在2025年8月15日17:00前同时完成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2楼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祁律师;联系电话:13777363830;

电子邮箱:695872844@qq.com(报名邮件请注明“睿奥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

2.管理人初审

为保证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对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发送入围通知,意向投资人收到入围通知后,请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如缴纳报名保证金以外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3.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此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睿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4.提交投资方案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情况等确定提交投资方案的具体期限,并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须根据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交符合规定的、切实可操作的书面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等内容),逾期提交视为放弃投资意向。

特别提示:投资方案既可以是项目收购方案,也可以是重整投资方案。

5.遴选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情况、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等,经报告海宁法院后,视情况采取协商、竞争性遴选或其他方式确定投资人。

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是重整投资方案,且该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获得债务人的主要股东、主要债权人一致认可的,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转破产清算程序为重整程序,并适时交由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是项目收购方案的,则管理人将根据睿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的《财产变价方案》及时启动财产变价程序。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意向投资人。

6.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且无违反《保密协议》,管理人将在确定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对于最终选定的投资人,已缴纳的意向投资保证金将根据另行签订的项目收购协议或重整投资协议处理。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投资、财务、法律等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及出具意见。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睿奥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二)本公告系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同意睿奥公司资产均以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重整或项目收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案可能未能获债权人会议(含原出资人表决组)认可或未能获法院批准;项目资产可能存在在建工程质量瑕疵;项目后续开发可能需要重新办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可能未能完全移交各类印章证照和工程资料;资产(股权)移交可能涉及过户或项目现场腾空问题;以及重整项下睿奥公司可能存在破产程序中未申报的“或有负债”,重整后可能涉及的“信用修复”问题等;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睿奥公司基于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等产生的权利义务将由后续取得该土地的主体承继。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遴选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招募、遴选程序。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投资。



睿奥(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3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