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背景介绍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9日根据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万华公司”或“债务人”)的申请,受理万华公司的预重整一案,并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万华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6日,登记机关为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岩考,注册资本为6300万港元。企业住所地为宁波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春华路885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内装饰配件的制造、加工;织物经编。
万华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宁波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春华路885号的不动产,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1项,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5,905.00平方米;该项宗地上已建房屋建筑物3幢,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甬林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40108号、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40110号,房屋登记建筑面积分别为21635.37平方米以及26422.24平方米。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债务人于2022年1月1日将上述不动产以毛坯出租的方式整体出租于第三方公司,房屋装修由第三方公司自行投入。同时据管理人了解,上述不动产存在转租情况。
管理人曾于2025年3月31日以公开方式招募投资人,本次招募为前次招募的延续,无论前次报名亦或是本次报名参加的,只要符合招募程序以及要求的,均可参与后续万华汽配投资人招募程序。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条件
(1)认可并自愿履行万华公司的本次投资招募规则。
(2)具备参与万华公司重整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备短期内支付1.5亿元以上现金的付款能力)。
(3)报名主体无未结被执行案件,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
(5)联合体报名的,应当提供联合报名的书面资料,并明确联合体之间对投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缴纳5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
(二)招募流程
1. 报名时间、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17时止。
报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中体城芯锐中心C座812室
联系电话:丁律师13757558522;戚律师18258012893
邮箱地址:1501386189@qq.com
2. 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容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书面报名函,载明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主体简介、重整投资方案等内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同意参与本次招募并按照招募方案履行的股东会决议;公民报名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
(2)投资资金来源说明,附上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或者资产证明,以证明具有投资实力。
(3)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提交合作协议书,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前述相关资料,联合投资人应就本次报名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500 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缴纳证明,重整投资保证金接受账户如下: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账号:5749 1068 6310 001
(5)管理人认为需要投资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3.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支付100万元保密保证金后,即可开展相关尽职调查。(是否开展尽职调查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无论是否尽调,均视为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标的物的知悉认可并自愿承担法律风险)。
4.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范围、重整模式、重整资金及支付、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7时,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万华汽配投资人招募程序。
5.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各意向投资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组织下进行竞争性磋商,也可以由管理人基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定重整投资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托底投资方案和托底投资人。
三、特别说明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将根据预重整进展情况适时发布后续通知。
2.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公告内容不适用招投标法,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方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实现企业重生再造。
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