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2026)浙082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三晟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晟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出具(2026)浙0825破6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担任浙江三晟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高效有序推进破产重整程序,有效盘活三晟公司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三晟公司及其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发布三晟公司名下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欢迎投资意向方联系洽谈。
第一部分 三晟公司基本情况
一、三晟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三晟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三晟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25323466577T,法定代表人占红炉,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10号,经营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资质
二、三晟公司资产概况 三晟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10号,具体如下:(1)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1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112.00㎡),房屋建筑物(其中有产权证6项,对应证载建筑面积为73,159.19㎡)及构筑物;(2)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家具制作相关机器设备、办公用品、车辆等;(3)无形资产,三晟公司名下现行有效专利有实用新型25项,外观设计8项,发明授权1项。三晟公司名下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注:据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告知,三晟公司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进行分割处置,具体分割方案需与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确定。 (二)有证房屋建筑物 三晟公司名下不动产均存在抵押、查封情况。厂房一屋顶安装了光伏设备,目前三晟公司尚未与设备提供方完成费用与权属结算;厂房二已出租给浙江日邦海绵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2027年10月30日止。 (上述图片为效果图,非实景图) (三)无证建(构)筑物 经初步调查,三晟公司名下位于龙游县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开源路10号宗地内有14项无证建(构)筑物,主要包括推拉棚、临时简易房、钢棚等。 (四)机器设备 经初步调查,三晟公司名下现存机器设备190余项,主要为木制品生产加工的各类机器设备。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三晟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存在抵押情况。 (五)无形资产 经初步调查,三晟公司名下有现行有效专利共34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5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发明授权1项。此外,经初步调查,三晟公司名下有审中专利11项,其中10项专利已登记被质押,1项现处于实质审查状态。 三、三晟公司负债概况 三晟公司的负债情况最终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三晟公司负债情况,可联系管理人咨询了解。 三晟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欠缴情况、主要资产状况、负债等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自行决定对三晟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获取,管理人将予以协助配合。 四、资产优势 (一)地域优势 三晟公司位于龙游县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龙游县是浙江东、中部地区连接江西、安徽和福建三省的重要交通枢纽。杭长高铁、杭衢高铁、浙赣电气化铁路、衢宁铁路穿境而过,杭金衢等7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密集交汇,甬金衢上高速正在修建。此外,龙游县同时拥有三座火车站、三条大环线、五个高速出口,距衢州、义乌、萧山等机场均在2小时交通圈内,龙游港区开港运营,可与宁波港、嘉兴港、太仓港、镇海港区等海河联运。 (二)区域优势 三晟公司所在的龙游经济开发区已形成智能制造、碳基材料、轨道交通、特种纸、绿色食品等产业集群。曾入选国家级绿色园区,获评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 (三)投产优势 三晟公司拥有自主产权的土地,便于统一规划、功能分区或扩建,建有现代化标准厂房,具备排污等环保设施、配电设施、各类消防设施等多项辅助设施,符合一定的环评、安评、消防验收条件,且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等多项资质,并被评选为高新技术企业。三晟公司机器设备现在继续生产,相关整备成本较低,能够较快速投入运营。 第二部分 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三晟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或兜底参拍,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三晟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可进行分割处置,本公告招募的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意向投资人和资产收购意向人,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投资方式与投资范围并参与报名。 管理人后续将根据招募情况、与报名的投资人磋商情况、破产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或债权人代表的意见,综合考量后区分三晟公司重整资产范围,并视情况分别进行处置。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不作为对三晟公司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若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三晟公司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尽调保证金或报名并交纳意向保证金。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参考资料,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的约束力。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 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意向投资人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4. 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主体同时具备上述第1-4项规定的条件。 5. 意向投资人需提前了解并符合龙游县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初步了解,资产收购意向投资人应当就落地项目事先报请龙游县政府研判决策,且项目须符合龙游县“5+3+X”产业要求或属于龙游县政府认为有利于完善县域产业链的补链延链项目。意向投资人在正式投资前可通过管理人或自行向龙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了解相关产业要求,提前沟通了解意向投资人的投资计划与龙游县政府相关要求是否相符等。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2026年5月26日16时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 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并签署】。 2. 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 户名:浙江三晟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110 8010 1270 3422 522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3.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文件,并通过邮寄(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提交: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捺印)。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负债情况等。 (4)意向投资人财务报告: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交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并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应提供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文件。 (5)资产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文件。 (6)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按本公告等文件参与三晟公司意向投资人的遴选并成为三晟公司投资人; 承诺愿意按本公告与其他投资文件的安排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文件;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如未能在管理人指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签订兜底参拍等协议的,同意管理人没收缴纳的保证金。 (7)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8)重整意向投资人/资产收购意向人可联合两个及以上的主体自行组成联合体报名,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特别说明: 1. 上述第(1)至(8)项文件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上述报名文件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三晟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文件”。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2. 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报名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10号,浙江三晟家居有限公司;邮编:324000;联系人:郭律师、郑律师,联系电话:18867532921、18268734316。 3. 意向投资人如在报名前需提前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可与管理人联系,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并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支付尽调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应在2026年5月26日前再向管理人上述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元),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完成报名,尽调保证金同时转为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不报名的,向管理人提交终止尽职调查且确定不参与三晟公司投资及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管理人收到申请书且意向人投资人无违反《保密协议》等约定的,将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三)遴选方式 1. 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后将对报名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并将以短信等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电话发送入围短信通知。 2. 意向投资人收到入围通知后,请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并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或按管理人要求补充完善拟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等)或资产收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兜底价格、资金来源、报价依据、收购范围等)。 3.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以及投资方案/资产收购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经报告龙游县人民法院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最终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投资人。投资人收到管理人的正式通知后,应在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 (四)后续安排 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签署后,管理人将根据最终选定的程序以及全体债权人会议的相关决议开展相应破产工作。投资人应按照要求配合龙游县人民法院、管理人推进后续的破产程序。 (五)报名保证金处理 意向投资人若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确定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对于最终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或相应方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资金;最终选定的重整投资人未能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退出对三晟公司重整投资的,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将纳入三晟公司的财产,用于偿付重整费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等,管理人有权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六)瑕疵提示 1.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三晟公司所享有的对外债权不能足额、按时实现的法律风险。 2.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三晟公司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3.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三晟公司及其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目前,三晟公司名下不动产存在对外出租等占有使用情况,存在该租赁协议能否解除以及承租户/占有人能否顺利腾退等相关风险。 4. 若三晟公司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龙游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由重整方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并自行承担因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的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商业风险。 5. 若三晟公司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龙游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方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重整方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方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三晟公司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考虑制定符合三晟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案。 6. 三晟公司资产均以招募时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三晟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行政性费用、罚款等欠缴风险以及因可能违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因承租方搭建附属设施被拆除等法律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晟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