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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 | 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77546800000

2026年3月30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浙11破申10号决定书,受理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旺荣”)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6)浙11破申1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浙江旺荣临时管理人。

为推进浙江旺荣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旺荣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浙江旺荣于2021年9月18日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HLFCR92,注册资本86666.6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石松礼。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业务情况

旺荣半导体年产24万片8英寸功率器件项目于2022年4月正式通过国家发改委“窗口指导”。浙江旺荣是丽水打造的特色半导体产业链“Smart IDM”生态圈中制造环节的标志性龙头企业,是以“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器件封装测试、产品应用”为一体的垂直整合制造模式运营的公司,主要聚焦于被海外巨头垄断的中高压IGBT、MOSFET、FRD等功率芯片和功率模块产品,是丽水市首个8英寸晶圆制造项目,也是丽水半导体全链条产业的标志性项目。

(三)公司核心资产及资质

浙江旺荣名下主要资产如下:(1)土地使用权。涉及不动产权证共1本,证号为浙(2022)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7347号,坐落于桥亭路(东八路)与惠民街(南四路)交叉口东北侧,土地使用权面积68,19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目前公司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3)机器设备及存货。浙江旺荣机器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厂务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主要用于8英寸晶圆的生产;另有部分存货。(4)车辆。浙江旺荣名下车辆共3辆,使用性质为非运营。(5)知识产权。浙江旺荣名下知识产权包括11项专利(国内专利3项,外购韩国专利8项)、2项域名;(6)长期股权投资。浙江旺荣名下长期股权投资共9家(含1家分公司、1家子公司的分公司);(7)货币资金及留底税额;(8)对外持有债权;等。

浙江旺荣名下核心资质为旺荣半导体年产24万片8英寸功率器件项目于2022年4月正式通过国家发改委“窗口指导”;另取得排污许可证、浙江省排污权电子凭证等资质。

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债务人财产数据信息系管理人基于债务人账面情况及不动产尽调情况初步梳理并汇总,临时管理人将委托评估机构对浙江旺荣的资产进行评估,浙江旺荣具体资产情况以最终评估结论为准。

二、拟重整范围

拟重整范围为浙江旺荣100%股权及对应的资产及资质,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剩余留抵税额等;不包括货币资金、对外持有债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重整范围具体如下:(1)不动产权证共1本,土地使用权面积68,190平方米;(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3)机器设备及存货;(4)车辆;(5)知识产权;(6)长期股权投资;(7)旺荣半导体年产24万片8英寸功率器件项目“窗口指导”及其他资质;等。(最终以评估报告为准)

如新发生或新发现影响预重整的情况,临时管理人将根据需要调整重整范围,最终的重整范围以临时管理人与最终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对不包含在重整范围内的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临时管理人处置资产或者主张权利的,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目的在于为浙江旺荣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和实力雄厚的投资人,由其向公司提供产业赋能、资金支持、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支持,以实现以下目标:1、助力公司全面恢复流动性,彻底化解债务危机,优化资产与债务结构;2、有效整合产业资源、推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形成股权结构合理、治理机制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的优质公司;3、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致力于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职工、出资人及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四、招募条件

拟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及历史信誉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二)资金实力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行业背景

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明确提供产业资源支持,或者具有与浙江旺荣同行业/相邻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相适应的运营经验及经营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四)联合体组成

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招募条件,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明确分工职责(确定牵头投资人)、权利义务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等情况,且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五)权利义务承接

如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投资人须为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6年5月20日17:00前(经临时管理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期限)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临时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盖章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报名期限。

2.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惠民街347号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张律师,联系电话:19550181951,电子邮箱:zjwrglr@163.com。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报名意向书;

(2) 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承诺函》;

(3) 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4) 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

(5) 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和资质材料(如有);

(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投资的,应提交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投资人并说明各成员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联合体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等情况,由牵头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7) 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补充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签字。《报名意向书》、《承诺函》、《保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模板文件请联系临时管理人获取。

(二)资质审查

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500万元。若未及时全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并按照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之日起截至2026年5月29日17:00止,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临时管理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尽调期限)。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的费用自行承担。

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5月29日17:00止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初步重整投资方案(临时管理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初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范围、重整投资金额(包括化债和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内容等。同时意向投资人应缴纳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根据投资范围临时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支付剩余部分金额)。

(五)遴选重整投资人

初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安排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其投资保证金(不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保证金处理

1.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继续参与浙江旺荣重整投资,临时管理人将在初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2. 对于已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但在遴选过程中主动放弃参与后续遴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于意向投资人出具主动放弃的书面说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3. 对最终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4.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主动退出本次重整投资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情形),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其投资保证金,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招募须知

1.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各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及提交报名材料。

2. 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所载的相关公司及项目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临时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即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4. 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效力延续至浙江旺荣的重整程序,除特殊情况外,浙江旺荣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承诺、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或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等,在浙江旺荣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5. 本次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投资人招募。

6. 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不得基于临时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时间或金额的,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整。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预重整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