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深特东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共益债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同中院”)于2025年5月29日作出(2025)晋02破申(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大同市深特东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特置业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2025年5月30日作出(2025)晋02破申(预)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担任深特置业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深特置业公司核心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深特广场”房产项目,且目前该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未完工。为完成该项目续建工作,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和产证登记,释放并盘活整体资产,充分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深特置业公司共益债投资人。具体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特置业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概况
深特置业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8日,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山西省大同市城区魏都大道78号,法定代表人为贾天智。深特置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深特广场”项目情况
项目位于大同市平城区,地处城市最核心位置,西邻古城,东接新城,处于城市中轴线上。项目总占地240亩,建筑面积 289926.36㎡,其中地上187097.65㎡,地下102828.71㎡,由23栋独立建筑组成,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停车位可达3000多个。目前,所有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二次结构完成95%,消防水电、地库等工程尚未完成。
资产抵押情况:上述土地及在建工程均未设立抵押权。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关于深特置业公司及项目具体情况,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自行组织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协助配合。
二、共益债融资规模及条件
(一)本次共益债拟融资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金额根据“深特广场”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及各类施工合同的付款金额、进度等基本情况进行确认。投资方式可为共益债借款、垫资施工等多种方式或结合进行。本次共益债主要用于“深特广场”项目复工续建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最终用途及其他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
(二)借款周期及计息方式
1.拟借款周期:借款可分期分批投入;可以分期分批还款,借款期限按该笔借款投入之日起计,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
2.拟计息方式:按实际投入金额和时点计息。
(三)最高投标利率拟小于或等于年化利率12%。
(四)还款保障
本次共益债招募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债务,其性质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之规定,在经深特置业公司预重整债会同意及大同中院批准后,最终将按共益债务处理。本次共益债务拟将优先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债权受偿。
三、投资人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向深特置业公司提供共益债资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重大数额的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共益债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四)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29日17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提前报名期限。凡对本项目有投资意愿且符合以上条件的共益债投资人均可向管理人报名参与投资。
(二)报名方式
共益债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提交管理人。(报名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手印,且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审核)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律师,联系电话:13164918828,联系邮箱:18958926670@163.com,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华润大厦T2幢1708室。
(四)报名资料
1.共益债投资意向书(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参与共益债投资的方式或共益债投资方案、共益债投资期限、共益债投资利率等。
2.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注:若投资人为金融机构或地方资管公司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3.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4.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报名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保密承诺函
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同意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对深特置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
(五)遴选流程
1.资格审查
共益债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核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该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2.遴选
如有两家或以上共益债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并提交正式共益债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共益债利率、投资计划、社会责任感或其他附加条件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及评审,确定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同时亦将上述确定的投资人方案向全体债权人征询意见。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管理人将向最终确定的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中选的投资人需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500万元,保证金在共益债投资人签订《共益债协议》时直接转为共益债投资款。
3.签署投资协议
共益债意向投资人收到意向投资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并按照规定和约定及时向深特置业公司提供共益债资金。若《投资协议》或相关协议无法通过债权人会议审议的,本次招募共益债投资人项目即刻终止,且招标人与中标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对管理人和共益债投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是参考资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投资协议》等协议内容为准,具体《投资协议》等协议内容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为准。
(三)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深特置业公司概要主要目的系让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最终情况以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四)管理人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管理人真诚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特此公告
大同市深特东城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