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地市协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浙江省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的制定与我们管理人的履职密切相关。
前期,协会关于征集该《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通知发出后,得到了各单位的广泛响应,其中20家会员单位及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向协会提交了书面反馈意见。
现对积极响应本次意见征集的20家会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名单见附表),同时感谢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本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7月20日
附:表扬及感谢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
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3 |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
4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
5 |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
6 |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
7 |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
8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 |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10 | 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 |
11 | 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 |
12 | 绍兴时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13 | 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 |
14 |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浙江新希望律师事务所 |
16 |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
17 |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 |
18 |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9 | 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 |
21 | 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