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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瑞雪创意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28471600000

2022年8月22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绍兴瑞雪创意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雪创意园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实现瑞雪创意园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投资人招募方案》公开招募瑞雪创意园公司重整投资人,就招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瑞雪创意园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瑞雪创意园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4日,注册资本金3650万元,由瑞雪国际时装有限公司(现名“瑞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法定代表人:徐杏木;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轻纺城创意园A幢501室;经营期限:自2011年7月4日至2056年6月25日;经营范围:创意园区开发建设;对外实业投资;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办公楼、写字楼租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自设立之后至破产受理日前,瑞雪创意园公司历经多次工商变更,包括注册资本金、经营期限及范围变更等。截至破产受理时,瑞雪创意园公司股东为瑞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园区基本情况

中国轻纺城创意园东区位于柯北服装家纺品牌示范区,柯桥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5月制定方案,将中国轻纺城创意园定位为一个以着力提升全县传统纺织产业为主旨,以原创设计、研发为核心、文化内涵为要素,集研发设计和创新创业人员工作、生活、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的高标准创意园和创意企业总部基地,由瑞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龙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并组建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创意园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名“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创意园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建设管理。

根据《关于绍兴县瑞雪创意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中国轻纺城创意园(东区)项目核准的批复》(绍发开联〔2011〕37号)核准:新建中国轻纺城创意园(东区)主要由办公楼、裙房、人才公寓、地下汽车库等建筑组成,总用地面积6747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60951平方米。新建中国轻纺城创意园(东区)总用地面积由瑞雪创意园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面积48447平方米和瑞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面积19026平方米组成。

瑞雪创意园公司根据《中国轻纺城创意园建设实施方案》(县委办[2011]46号)扶持政策及指标限制的要求,在48447平方米工业土地上开发建设10幢、326套房产,总建筑面积132,399.80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根据绍兴县三维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显示,其中:办公用房98套,建筑面积共计65,354.05平方米;商业用房119套,建筑面积共计55,497.11平方米;公寓用房102套,建筑面积共计10,801.97平方米;物业及其他用房7套,建筑面积共计746.67平方米。以下公告内容中提及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公寓用房、物业及其他用房均摘自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产权证登记房屋用途均为工业。

中国轻纺城创意园东区内有柯桥区政府金柯桥基金小镇,吸引多家基金公司(天堂硅谷转型升级基金、普华兰亭文化基金、锦聚科技人才基金等)、多家劵商、会所、律所团队进驻,打造新三板集聚区。同时浙江(绍兴)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坐落于园区内,于2017年11月4日正式开园并揭牌。集聚区主要以外国高端人才对接本土企业、基金公司、孵化器企业等为主的企业。截至目前,已有来自南非、乌克兰、印度等国家的多位院士和高端专家成功签约。

二、瑞雪创意园公司重整核心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1.有证房产

2022年10月14日,管理人向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瑞雪创意园开发公司名下的房产共计117套,纳入本次重整范围资产的为未销售40套房产,不包括已销售未网签60套和已网签未过户17套。纳入本次重整范围资产的未销售40套房产具体如下:

瑞雪创意园开发公司未销售房产建筑面积共计31,063.67平方米,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13,539.2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4套,建筑面积共计15,076.42平方米;商业用房21套,建筑面积共计15,457.36平方米;公寓用房5套,建筑面积共计529.89平方米。40套房产抵押情况如下:

表格1.png

2.无证房屋

广告艺术中心经浙江艺佳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地测量,建筑面积共计2320.59平方米。2014年1月10日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分局审批通过瑞雪创意园公司的中国轻纺城创意园东区广告艺术中心项目,建筑用途工业,建筑面积2310.66平方米。

广告艺术中心部分房屋位于瑞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上,且无产权证书,如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拆除该房屋的或瑞雪控股集团要求腾空占用土地的,由参与重整的意向投资人负责拆除。参与重整的意向投资人应充分关注到上述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以上有证房屋及无证房屋存在出租情况,具体以瑕疵披露为准。

(二)动产

瑞雪创意园公司拥有的中央空调,文件柜和打印机等少量设备及第三方同意纳入重整范围的中央空调等设备。

(三)对外投资

债权人对外投资1家,具体明细如下:

表格2.png

(四)其他资产

除以上核心资产外,已销售房产或相关设备设施,如经管理人调查最终确认属于瑞雪创意园公司的资产的,亦将纳入重整范围,参与重整的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评估价格支付相应对价。

三、重整方式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受让瑞雪创意园公司股权的方式取得公司重整资产的控制权。

四、招募保留价

本次招募设有保留价。

五、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瑞雪创意园公司规模相适应的企业经营和管理能力,且具备提交重整经营方案的能力。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可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投资人应当接受重整投资中的瑕疵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6.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六、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联系人:谷律师,13566591544;报名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楼1506室;电子邮箱:jonsum@126.com)。

2.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经营管理能力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分别介绍,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征信报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存续3年以下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

(4)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上述部分报名材料须按管理人提供格式要求填写,具体详询管理人。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3.保密函及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同时支付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并提交《尽职调查保密函》。

管理人收款账户:

收款人:绍兴瑞雪创意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371020010120100344502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付款时请备注“瑞雪创意园公司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

4.报名成功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招募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5.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后,意向投资人可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6.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最晚应当于2024年10月30日17时前按照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确认书》和重整经营方案,并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提交《瑕疵和风险告知书》、《竞价规则》等相关重整报价材料。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报价材料的同时应向管理人交纳重整保证金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管理人收款账户:

收款人:绍兴瑞雪创意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371020010120100344502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付款时请备注“瑞雪创意园公司重整保证金”。

7.遴选重整投资人及签约

若按照本招募公告“六、招募流程”第6点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有多名的,管理人将通过公开竞价的遴选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若意向投资人仅一名的且提交方案符合要求的,则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后须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8.保证金退还安排

原则上,对于未能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无息)、重整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保证金按原路退回)。

除因客观原因无法推进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最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形外,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不予返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且该保证金不能弥补损失的,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有权要求投资人赔偿全部损失。若重整计划最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退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无息)。

七、特别说明

1.根据县委办[2011]46号《中国轻纺城创意园建设实施方案》文件,创意园项目系原宝龙服饰、瑞雪服饰工业项目地块调整而来,创意园用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但不受工业用地“楼层不超过6层、高度小于24米”、“办公生活设施面积占项目总占地比例≤7%、建筑面积占项目≤18%”等指标限制。园区建设用地在不改变原工业用地性质的原则下,允许分幢、分层或根据入驻企业要求分割出让,并办理土地证与房产证。本招募公告提及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公寓用房、物业及其他用房均摘自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不动产证登记房屋用途为工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对瑞雪创意园开发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已销售(包括网签和未网签)的房产,参与重整的意向投资人需协助管理人进行房产处置或过户等手续。具体以瑕疵披露为准。参与重整的意向投资人应充分关注到上述情况及风险。

3.本次公开招募系在瑞雪创意园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下进行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只有招募到重整投资人,且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按照重整计划的表决规则)的,管理人将协助债务人等适格主体向法院申请清算转重整,并在法院裁定重整后,依法推进后续重整事宜。

本公告由瑞雪创意园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招募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招募程序。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附件请联系管理人获取,联系人:谷律师,13566591544;报名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楼1506室;电子邮箱:jonsum@126.com。

特此公告。



绍兴瑞雪创意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