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0日受理浙江舟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发投资公司”或“目标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舟发投资公司管理人。
为推进舟发投资公司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资产价值,实现资源整合,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进行资产推介暨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欢迎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 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目标公司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理解重整/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五)特别提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重整工作的需要对招募截止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舟发投资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谢军良,登记机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住所地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双联村。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谢军良(持股比例95%)、谢京京(持股比例5%)。经营范围:房地产、旅游、新能源开发、仓储物流、港口开发、滩涂围垦等产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投资管理咨询(不含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企业营销策划。
(二)资产基本情况
目标公司主要资产为对外股权投资,具体见下表:
三、重整方式
1.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重整资金后,通过受让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取得公司重整资产的控制权。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资金全部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破产债权。
2.重整资产范围:重整资产包括目标公司的所有对外股权投资及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包括目标公司名下车辆、货币资金、以及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求偿权、追偿权等相关权利而产生的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非重整资产由管理人另行处置。
四、意向投资人条件及要求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个人或非法人组织,自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意向投资人或其出资方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拥有运营目标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处,具体材料如下: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介绍等内容),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内容。
2.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意向投资人的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情况、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3.如意向投资人需进一步了解目标公司具体相关情况,可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书》或出具《承诺函》后(模板可联系管理人取得)提供相关详细资料。
特别说明: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以及后续与意向投资人的沟通磋商,草拟重整计划草案。待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后,意向投资人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律师,18768498706;李律师,1505811022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2层,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浙江舟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