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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58625200000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2024)浙0105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对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林置业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2025年4月11日作出(2024)浙0105破申35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林置业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武林置业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现临时管理人启动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武林置业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表格1.png

(二)主要资产情况

武林置业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3处商业及非住宅物业,总建筑面积6.5万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万余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表格2.png

(三)公司负债情况

目前,临时管理人收到30户债权申报,合计申报金额38亿余元。临时管理人正在依法接受债权申报,有序开展审查工作。

以上负债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拱墅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

(四)公司经营情况

武林置业公司现主要业务为运营杭州JW万豪酒店、万怡酒店。

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并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参与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如武林置业公司顺利被法院受理重整)。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3.本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在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武林置业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经临时管理人认可的投资方案等所有相关文件,在武林置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受约束。

5.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终止或再次招募投资人,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充责任。报名参加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为实现对武林置业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如下:

1.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非法人组织或商业信誉良好的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2.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并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同时具备上述规定的各项条件;

4.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能够在酒店经营管理等方面带来优质资源,且符合属地政府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期限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止。凡对本项目有投资意愿且符合以上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均可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参与本招募工作。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453535865@qq.com,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盖章版密封装面交或邮寄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

3.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材料,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资金实力说明、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分别介绍,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联系人(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最近两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和资质材料(如有)等。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犯罪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无未结被执行案件、未被主管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承诺相关保密义务等的《承诺函》。

(5)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且应具备切实可操作性。

(6)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7)送达地址确认书(包括意向投资人确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

(8)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共同出具报名材料,每一个联合体成员均应在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须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武林置业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接收后亦可不予认可。

4.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8号绿地中央广场5号楼8楼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汪律师,联系电话:13957145841。

电子邮箱:453535865@qq.com。

(二)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2025年10月23日17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不计息),转账时请附言:武林置业公司报名保证金。逾期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则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收款账户:

户名: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杭州银行环北支行

账号:3301041060004536813

付款时请备注“武林置业公司报名保证金”。

(三)尽职调查及后续协商

意向投资人如需尽调的,应向临时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不计息),并需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尽调申请,签订《保密承诺函》,并提交其具备与本次重整标的资产规模相当的投资实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最近三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等。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材料并经临时管理人审核认可后可以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进行尽职调查,尽调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亦不对本公告内容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尽调保证金请支付至临时管理人以下收款账户(意向投资人没有违反保密承诺函的,将无息退还本金):

户名: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杭州银行环北支行

账号:3301041060004536813

付款时请备注“武林置业公司投资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调基础上与临时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保证金由临时管理人另行确定。经临时管理人比选后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将作为候选正式重整投资人报债权人会议审议,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五、其他须知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终止或撤回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临时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发布相关补充公告或通知。

诚挚欢迎社会各方人士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武林置业公司重整投资。

 


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