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10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之美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7月24日作出(2024)浙10破6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担任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蓝之美公司管理人现开展项目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如能询邀到有实力且能提交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依法适时推动将本案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争取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价值的最大化,盘活破产企业的整体资产,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现就公司情况及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蓝之美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曾祥文,注册资本为315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33074170705,住所地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前蒋村。公司经营范围:城镇绿化苗,花卉种植、销售,水果销售,餐饮服务,游乐园服务,农业观光服务,水果、蔬菜种植,温室大棚安装,农业技术开发,农业设备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除银行货币资金外(银行货币资金不列入重整投资范围),蓝之美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情况
蓝之美公司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但其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前蒋村的“蓝美田园”内有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含园林景观工程、混凝土道路排水、安装工程、大棚等)、游乐设施、机器设备(含机器设备、电子办公设备、家具等)、生物性资产等各项固定资产。
2.土地租赁权益
蓝之美公司向周边村集体租赁了近1000亩山地、水田,租赁期限为30年,自2014年1月28日起至2043年1月27日止。目前蓝之美公司欠付各村集体租金合计约为160万元(租金暂计算至2025年1月28日)。
3.经营业务
蓝之美公司已获批台州市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其主营业务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劳动教育、夏令营、冬令营、中小学生军训以及成人团建、会议等。
特别说明并重点提示:为客观准确反映蓝之美公司的资产状况,管理人根据情况委托审计和评估机构对蓝之美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蓝之美公司的资产具体以最终审计和评估结论为准。
二、预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公开进行,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者要约邀请,所披露的蓝之美公司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蓝之美公司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二)蓝之美公司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蓝之美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三)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和遴选,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预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可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蓝之美公司的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蓝之美公司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初步的债务人企业重整经营方案,重整经营方案应有助于维持和提升债务人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四、预招募主要工作流程
(一)初步报名阶段。本公告发布后,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报名,填写和提交报名表、签署尽调保密函并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尽调保证金同时转为投标保证金;尽调后确定不投标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二)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后,可开展必要的尽调工作,管理人予以配合。
(三)提交投标资料。尽调完成后,意向投资人拟正式参与报名投标的,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投标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最终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遴选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后,管理人将结合正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的情况,根据招募和遴选规则确定本案的意向投资人。遴选方式及程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五、其他规定
(一)正式投标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二)投标文件资料: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近三年信用报告(如有)。以上投标文件资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
(三)投标资料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管理人联系和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银泰城6号楼3F,阮律师13586092330,同时发送上述材料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wavehand@163.com)。
(四)管理人临时账户信息及报名表等全部文件和参考资料模板,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管理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投资。
台州市蓝之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