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武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义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武义恒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金属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7日指定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担任武义恒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开展强制清算工作。
因恒大金属公司拥有不动产、不动产租金收益权等资产,具有一定重组价值,为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拟就现有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重组,投资人将享有重组后恒大金属公司的全部股权。现清算组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投资人,就投资人预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恒大金属公司的基本信息,清算组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投资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对恒大金属公司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
(四)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恒大金属公司基本情况
恒大金属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23736872979W,法定代表人为叶广兴,注册资本118万元;住所地为浙江省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工业区,经营范围为铜铝制品(除熔炼)、日用金属制品、不锈钢制品(除门)的制造、加工、销售。股东信息如下:叶广兴出资额59万,已实缴,股权占比50%;夏晓莉出资额59万,已实缴,股权占比50%。叶广兴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夏晓莉任该公司监事。
三、恒大金属公司资产情况
恒大金属公司现持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用地、房产、租金收益权,其中核心资产情况如下:
(一) 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工业区房产及土地
根据清算组前往武义不动产登记局调取的《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显示,恒大金属公司名下有1宗土地,土地宗地号为武国用(2002)第002243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085.61㎡,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1.房产情况
(1)已确权登记建筑物状况如下:
(2)未确权建筑物状况如下:
(3)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厂区内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宗地红线内的钢棚(面积合计156.71平方米)、综合楼房顶鱼池、厂区大门、水泥地坪、铁艺围墙、砖砌围墙、配电设施、绿化等。
规划及现状用途均为工业用途,水、电、卫、消等设施齐全,基础配套设施完善,维护保养状况良好。
2.房产及土地评估情况
根据金华市华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的金华诚房(估)字(2025)第03-071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显示,房产及土地评估情况如下:
3.房屋使用出租情况
根据清算组调查,目前恒大金属公司将位于武义县泉溪镇王头山工业区的厂房一楼面积为1192平方米(包括二楼办公屋四间和通道一半)三楼为2100平方米,共计3292平方米出租给武义诺曼工贸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租赁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约定为70万一年。
四、恒大金属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4月6日,清算组已收到6户债权人申报的6笔债权,申报金额共计16,311,173.00 元。其中,清算组经审核确认的债权1笔,金额为1400000元;待定的债权2笔,金额为450000元。另外3户债权人的3笔债权,因需进行工程量造价司法鉴定而暂缓审查。
注:现有债权仅为清算组根据恒大金属公司涉诉涉执情况、财务账册审计内容等通知已知债权人后申报的债权,不包括后续强制清算工作中另行申报的债权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或有债权。
清算组已接管到财务账册等材料,根据恒大金属公司财务资料梳理出债权情况,并向债权人通知申报债权,目前仅有三笔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其余尚有14笔、涉及账载金额2356411.64元应付账款尚未向清算组申报。清算组通过公开查询、法院执行系统查询及梳理恒大金属公司名下诉讼案件,并没有发现涉及诉讼未决、涉诉未执行到位的债权情况。
五、重组标的
以恒大金属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已办证建筑物、未办证建筑物、钢棚等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动产租赁权作为重组标的,恒大金属公司债权债务等不在此列。如重组投资人招募成功,且恒大金属公司得以进入重组程序,则将采取出售式重组的方式对恒大金属公司进行重组。即,重组投资人向清算组支付现金用于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股东盈余分配等;作为对价,清算组将恒大金属公司100%股权转让至重组投资人名下。
六、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报名期限自2025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止(以报名材料签收时间为准),清算组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七、投资人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明确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
3.可提供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全程自主开展工作,熟悉武义县内各部门工作流程,有能力妥善办理完成本次收购的全部相关手续(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八、报名要求及筛查
(一)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清算组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律师证、法律工作者证件复印件;
4.保密承诺函(附件4);
5.已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文件(具体详见保证金部分内容);
6.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现金存单等资金实力证明文件;
7.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承诺函(附件5)。
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清算组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清算组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报名材料应邮寄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68号创新国际大厦六楼,朱律师、邵律师(收),联系电话:15336908721、13735672342。报名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进行密封后在封口上加盖公章。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二)保证金
意向重组投资人在报名之前,应当向清算组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清算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武义恒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账号:86011110001310427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具备参与重组招募的资格。保证金将于投资人选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未中选投资人的原支付账户,中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转换为重组投资款。
(三)报名审查及通知
清算组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后3个自然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报名成功。清算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所确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下文涉及送达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确定的信息为准),通知其报名成功。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清算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资料费600元后,可向清算组申请查阅、复制恒大金属公司基础资料、评估报告等。
九、瑕疵和风险披露
1.恒大金属公司位于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工业区的部分工业房地产目前存在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意向重组投资人应当自行对该处房产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判断相关情况是否会影响后续经营与使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组投资人参考,清算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对于清算组未知的、未披露的、潜在的及或有的瑕疵、风险,各意向重组投资人应当自行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恒大金属公司重组投资人遴选前,应对恒大金属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恒大金属公司重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承担所有风险和瑕疵。
十、特别说明
1.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组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2.各意向重组投资人应保证向清算组提交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重组投资人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的情形,清算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公告由清算组编制,解释权归属于清算组。清算组有权决定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以清算组的通知为准。清算组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4.意向重组投资人承诺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带来的一切风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清算组联系电话:朱律师,15336908721、邵律师13735672342。
武义恒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