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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企业破产十大优秀履职案例︱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8”系列重整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57620000000


【关键词】上市车企;府院联动;跨省联动;母子公司联动重整

【受理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股票代码000980)是浙江省唯一一家A股上市车企。2020年10月起,众泰汽车下属8家子公司陆续进入破产程序。2021年6月9日,金华中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重整。2021年12月31日前,经金华中院、长沙中院、永康法院裁定,众泰汽车及下属子公司“1+8”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

【管理人履职情况】

众泰汽车面临多重退市风险,保壳形势极其严峻,且公司存在巨额亏损、大股东巨额业绩补偿等问题,基本面极度悲观,重整投资人招募难度极高。众泰汽车核心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破产管辖权争议为重整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对此,管理人直面各种困难和障碍,高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为完成众泰汽车保壳工作,管理人攻坚克难跟进巨额业绩补偿压力下的重整报批,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配合众泰汽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协调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工作,最终实现上市公司保壳重生。

为扭转众泰汽车基本面,管理人会同企业挖掘、分析企业重整价值,制作推介资料,主动拜访或接待同行业车企,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考察走访,高效确定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反复打磨重整方案,尊重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争取最大共识。

为妥善解决江南制造管辖权争议,管理人配合浙江省三级政府、法院十余次前往长沙沟通,全力争取将江南制造留在众泰汽车体系,推动江南制造与众泰汽车同步召开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并及时执行完毕。

【本案的特色亮点】

1.府院联动常态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浙江省三级政府和法院建立了常态化联动协调机制。本案的府院联动是全过程、多层次、高密度的,是务实的而非落于形式的,是长期的而非临时叠加的,这是众泰汽车重整成功的基础、核心保障,是破产案件府院联动的典范。

2.跨省联动协同重整。对江南制造的破产管辖权争议,两地法院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协调意见,坦诚交流、求同存异,最终形成共识,通过联动重整的方式,促使江南制造成功保留在众泰汽车体系内,顺利完成重整工作。

3.母子公司协同重整。众泰汽车与其子公司联动重整,向8家子公司提供股票和现金用于清偿债务,最终使涉及整车制造各环节的子公司保留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众泰汽车整体价值得以保持,同时也提高了债权人的整体清偿率,保护了中小股民的利益。

4.预重整与重整有效衔接。众泰汽车作为上市公司,其重整受理需报批审查,但企业拯救已经刻不容缓。对此,属地政府和法院果断决策启动预重整程序,在预重整阶段积极开展各类摸底、梳理工作,确定重整基本方向,后续在预重整工作成果上对接破产重整,为化解危机争取了时间。

5.债务人自行管理。众泰系公司是在管理人监管之下由企业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期间,公司延续了集团式自上而下的集中条线管理,众泰汽车管理团队和管理人共同配合,在重整期间维持了高效决策和管理,为联动重整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