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相关职责切实履行,根据《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协会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会费交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考虑到新冠疫情对管理人行业的持续影响,2022年度会费仍暂按现行会费收取标准的80%交纳:
1.普通会员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8000元/年调整为暂按6400元/年交纳;2022年新增补进入法院管理人名册的,入册当年可减半收取;个人管理人减半收取。
2.理事、监事单位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15000元/年调整为暂按12000元/年交纳。
3.监事长、副监事长单位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30000元/年调整为暂按24000元/年交纳。
4.会长单位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50000元/年调整为暂按40000元/年交纳,副会长单位由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30000元/年调整为暂按24000元/年交纳。
2022年度会费最终是否按现行会费收取标准的80%交纳,后续将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亦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二、交纳时间
2022年会费集中交纳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三、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银行账号:1904210104002251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玉泉支行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请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对会费交纳工作给予支持;
2.各会员汇款时务必以本单位/本人银行账户支付会费,如以第三人账户支付会费的,应当备注会员名称。如有遗忘,请及时联系协会告知汇款情况。
3.会员交纳会费后,协会将根据各家会员预留在协会的信息开具会费电子票据并发送至联络人邮箱。
如有不清楚事项,可联系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胡老师,裘老师;电话:18143453273;邮箱:zjbaa2018@vip.163.com。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