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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27575980000

长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兴法院”)于2024年7月24日裁定受理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7月30日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本案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盘活债务人资产,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法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债务人资产的营运价值,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告招募本案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爱康概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2B4U8N35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承慧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

2018年7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万元)

1

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4.4568%

96685.2

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30000

3

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5000

4

浙江长兴交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7500

5

湖州爱康愿景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692%

403.8

6

湖州爱康全意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307%

196

7

湖州爱康合众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055%

158.2

8

湖州爱康强基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379%

56.8

合计

100%

150000


(二)主要资产情况

1.不动产浙江爱康主要资产为其名下坐落于长兴县煤山镇五通村的工业土地厂房,产权证号为:浙(2020)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4750号,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69年3月11日止,具体如下:

序号

幢号

所在层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1

特气站一

1

0.00

156.06

2

生产厂房一

1、2

143616.00

64190.58

3

东门卫

1

0.00

63.67

4

变电站

1、2

0.00

1401.74

5

化学品库

1

0.00

364.57

6

特气站二

1

0.00

202.53

7

联合动力站

1

0.00

7600.45

有证建筑合计

143616.00

73979.60

无证建筑

\

3582.41  

 

2.生产线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浙江爱康机器设备主要为位于爱康公司名下坐落于长兴县煤山镇五通村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内爱康厂房一楼的4条高效HJT&TOPCon智能化组件生产线,年产能达4.5GW。

另关联公司湖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爱康公司厂房二楼的生产线纳入本次招募范围,情况如下:已建成600MW异质结(HJT)电池生产线2条、200MW异质结(HJT)电池生产线1条,高效210异质结电池片年产能为达1.2GW,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已经超过26%;另有1条600MW异质结(HJT)电池生产线待建。

3.浙江爱康名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办公设备等动产资产(可能存在变动,以交割时的库存资产为准)。

4.知识产权浙江爱康名下共44项专利,包括20项发明专利,其中包含十余项异质结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

5.应收款项均为账面数据。浙江爱康的债务人于投资人确定前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款项,均归浙江爱康的全体债权人所有,管理人不向买受人交付上述款项

以上资产具体明细详见附表,具体情况以尽职调查为准。

(三)亮点分析

浙江爱康系ST爱康旗下主营光伏电池组件、新能源电站的制造型企业,拥有十余项异质结发明专利,在异质结光伏技术的升级与应用上遥遥领先。经过数年的发展与积累,浙江爱康销售服务网络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

浙江爱康厂区位于浙江长兴浙能产业园。该产业园紧邻S301省道与杭长高速,系“国家级绿色制造产业园”,目前已涵盖了光伏、新能源、环保、节能和装备制造等多种产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因此浙江爱康不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更有产业协同,为发展赋能。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审计评估、债权确认、生产经营等情况,或对浙江爱康进行尽职调查的,需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延长招募期限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且符合新能源行业准入资质。

2.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还债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与本次重整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且应具备与债务人资产现状相适应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浙江爱康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4.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8:00止。

2.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障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亲笔签名。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 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

(3) 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

(4) 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5) 符合本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6) 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linjia_zju@163.com,同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处(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财富金融中心3404室,联系人:林律师,联系电话:18329157305)。

特别提醒:纸质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或纸质报名材料与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

)交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15日18:00前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01012100008915538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20336220105

(三)初步审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按照招募公告向管理人送达纸质报名材料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债务人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通知其补充提供,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尽职调查;未入围的,管理人在审查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并交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及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自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之日起算,但最迟应在2024年11月15日之前结束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意向投资人的是,尽职调查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招募报名截止时间,即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尽职调查,希望意向投资人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

(五)遴选确定投资人

为保证重整项目的公开、公平,管理人将在长兴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同等或类似条件下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优先考虑投资金额、付款条件,同时综合考虑经营方案等方面的因素,由此确定本次的投资人。遴选流程由管理人另行发布。

(六)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确定重整投资人通知》或其他通知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保证金退还

管理人在以下情况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1)管理人在遴选前提出终止重整尽调、谈判事宜;

(2)意向投资人未参与遴选;

(3)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4)《重整投资协议》所对应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

(5)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二)保证金退还及转换

如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由长兴法院裁定批准,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但长兴法院作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的,在长兴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正式重整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浙江爱康投资人后擅自退出,或不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权属争议

对本次招募所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晚于招募公告结束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招募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浙江爱康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浙江爱康资产、股权、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审慎参与招募。

3. 管理人有权在招募公告结束前中止招募或撤回招募,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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