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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浙江车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39185200000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下称越城法院)裁定受理浙江车灯有限公司(下称车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担任车灯公司管理人。

鉴于车灯公司尚有重整价值,为维护债权人及车灯公司的合法权益,整合企业资源,实现车灯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预招募公告由车灯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预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车灯公司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可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车灯公司信息保密,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车灯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4.本次预招募公告为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的预招募公告。管理人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活动,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车灯公司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车灯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经本次招募程序确定为车灯公司意向投资人的,车灯公司将向越城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如法院裁定车灯公司重整的,车灯公司将根据该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6.意向投资人可提交重整模式外的其他投资方式和方案。

二、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车灯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0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9.8025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劳动路101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模具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车灯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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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核心资产情况

(1)不动产

①车灯公司名下土地登记情况如下:

屏幕截图 2025-02-10 143009.png

②车灯公司名下房产登记情况如下:

屏幕截图 2025-02-10 143029.png

特别说明:

位于劳动路101号的第1至5幢建筑及140号的沿街部分资产,目前主要用途为对外出租。值得注意的是,沿街部分资产中包含有部分未持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区域,具体涉及劳动路101号第3幢与第4幢建筑物(产权登记信息仅显示1层,而实际现场构造为2层),以及第3幢与第4幢之间的连接区域。此外,现存有空置的房间及仓库亦属于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范畴。

三、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车灯公司的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四、预招募主要工作流程

(一)报名流程

请意向投资人在2025年2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cdgsyzm@163.com】,并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伍份邮寄给管理人(请在邮单上注明“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含:1.报名意向书(应包括企业信息、主营业务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及资金实力说明、经营经验等);2.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资质证书、资金证明等复印件;3.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资质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者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位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及后续协商

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资质审查通过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有可能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职调查基础上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重整投资意向,车灯公司将视协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五、其他规定

(一)投标资料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管理人联系和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扬路26号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张律师15857535785。

(二)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三)车灯公司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后续存在宣告破产的可能性。请意向投资人在接洽时对该等法律风险进行充分考虑。



浙江车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