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整专业委员会职责,增进相互交流与合作,强化全省管理人队伍建设,2023年12月10日,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会“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在重整程序中的运用”专题论坛在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举行。本次论坛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会主办,同时邀请了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信托公司嘉宾,以及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嘉宾作主题发言与座谈交流。本次论坛吸引了重整专委会委员、协会其他成员等百余人参加。
本次论坛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于友达作开幕致辞。论坛议程分为主题演讲、座谈交流两个单元,其中主题演讲单元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陆金才主持,座谈交流单元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冯阿华主持。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会长应邀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主题演讲单元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卢和平律师演讲主题为“服务信托在尤夫股份重整案中的运用”。以重整时间轴为主线,卢和平律师解析了在尤夫股份重整案件中引入信托工具的目的、信托计划的主要架构和内容,以及信托计划的运行效果。同时,卢和平律师分享了对于信托服务方案设计、信托工具服务于破产案结事了目标的具体方式,以及管理人与信托计划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的分工等问题的总结和思考。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张燮平律师演讲主题为“‘出售式’重整情境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运用及完善——以精功集团重整服务信托为例”。张燮平律师介绍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架构、债权人对信托工具的关注要点、信托工具在解决要约收购问题方面发挥的作用;分享了精功集团破产案件在落实强化信托落地执行机制、回应破产的数字化需求等信托工具引入设计方面的创新与细节。最后,张燮平律师分享了其关于信托涉税、信托受益权流转、信托主体性以及信托受益权清偿法律效果等方面的思考和建议。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张望律师演讲主题为“信托在重整中的适用及实务思考——以中科建设重整案为例”。张望律师探讨了重整服务信托的定义与定位,具体分析了重整服务信托的适用场景及功能,并进一步以中科建设案件为例分享了选择信托计划受托人的考虑因素、如何保障债权人对重整服务信托的选择权、信托计划制定的要点、受益人大会行使职权的制度设计以及管理人与信托公司的职责划分等实操经验。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邵吉亨演讲主题为“浙金信托在破产重整领域的应用实践”。邵吉亨分析了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模式、优势及应用场景,并从行业高度介绍了信托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分享了浙金信托在破产重整领域的业务定位、在破产重整投资业务及企业市场化重组服务信托业务中的实操案例以及浙金信托的业务优势与特色。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负责人周正源演讲主题为“天津信托在管理和处置服务信托财产的经验”。周正源以某房地产集团的抵质押债权人整体权益保障路径、某生产制造类企业信托管理架构、某控股平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持方案三个案例深入浅出地说明了信托工具在解决复杂案件、打破管理僵局、资源整合赋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并进一步总结阐述了服务信托在资产隔离、灵活架构、存续时长、价值重塑及流动性方面的优势。
座谈交流单元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区域总经理郑爱民介绍了重庆信托发展历史及整体经营情况,分享了重庆信托在金融机构、实体企业以及上市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及危机化解领域的丰富经验,也提出了对信托工具提前介入风险处置、推广服务信托在企业风险处置中的运用、发挥管理人和受托人的协同效应等具体问题的理解与思考。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负责人刘丽平嘉宾结合建元信托自身风险化解的有益经验和突出成果,解读了建元信托“回归信托本源、专注投资能力、服务实体经济、科技驱动发展”的发展指引,并就整合信托公司与破产管理人资源、加强信息互通和业务合作发出了倡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高瑛律师同与会者交流分享了宁夏如意时尚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中服务信托实操问题,就信托受益权对债权人追索连带债务人影响、信托财产的税务筹划设计方案、非特定收益清偿优先份额和普通份额的比例分配等疑难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与应对方案。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经理吴海超以渤钢系企业重整案件为例,从财务专业视角解读了信托受益权在重整程序中的财税处理问题,对信托计划设立、债权与信托受益权置换以及信托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的税务认定与处理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总结本次专题论坛中的收获和感悟时指出,从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在重整程序中的运用实践来看,信托工具因其独立性、灵活性以及特殊治理机制,在不良资产投资与管理领域具备独特的价值。近年来,在破产程序中引入信托工具的做法曾引发诸多争议,面对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这一新型的商业工具和信托工具与破产程序相结合的新型交易模式,我们一方面应当保持开放性的态度,给予其更长的观察期与培育期,鼓励商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破产质效,另一方面也要审慎履行好破产管理人、信托计划受托人职责,坚守职业道德、提升执业能力,切实贯彻执行破产法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公平清偿债权人、挽救具有重整价值的危机企业的要求。最后,任一民会长强调,实现管理人履职的专业化,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发展进步是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重要履职目标。
后续,重整专业委员会将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继续努力搭建好破产重整业界沟通交流的平台,欢迎各位业界同仁积极参与、分享经验、交流想法、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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