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以下简称天马定时器厂)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6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时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日裁定将该案移送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9月12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天马定时器厂和天马时控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鉴于债务人尚有一定重整价值,为维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整合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向社会公开第二次预招募债务人的意向投资人,现将第二次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概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1.天马定时器厂成立于1995年2月24日,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王祖卫,出资额为930万元。公司住所地为浙江省杭州市笕桥镇同心村委边,经营范围:定时器。
2.天马时控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祖卫,注册资本6716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住所地为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七组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一幢二、三层,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定时器、牵引器、排水泵。服务:定时器、牵引器、排水泵、仪表、电器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定时器,牵引器,排水泵,电机,电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拟列入重整范围的核心资产情况
1.天马定时器厂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笕桥镇同心村七组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杭江集用(2000)字第66号,证载使用权面积5434.3平方米,土地所有者为杭州市笕桥镇同心村村民委员会,用途为工业,土地等级柒级,使用权类型为拨用。根据天马定时器厂与同心村村民委员会订立的《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之约定,转让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自1999年6月1日起至2049年5月31日止。该项资产的评估价为3,380,135元。
2.天马定时器厂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笕桥镇同心村七组的厂房、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共23,608.72 平方米,均为无证房产。关于前述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其中的5434平方米土地系上述第1项资产中载明的天马定时器厂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其余土地目前均为天马定时器厂向同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的土地。前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评估价共计30,971,039元。
3.其他适宜列入重整范围的资产:(1)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资产,评估价共计17,427,508元;(2)50项专利权、5项商标权、4项著作权和1个域名,评估价共计180,430元;(3)苗木资产,评估价共计138,827元;(4)机动车8辆,评估价共计326,400元;(5)对外投资的股权;(6)管理人认为应列入重整范围的其他资产。
具体重整范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项目优势
债务人曾是杭州市最早创立的民营企业之一,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定时器产品制造,是国内定时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为美的、格兰仕、小天鹅等品牌产品做配套供应,提供智能自动化控制电路、时间控制等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洗衣机、微波炉、电压力锅、电饭煲等电器中。企业厂区内的房地产宗地形状规整,建筑物分布合理,可直接投入生产。
二、预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公开进行,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者要约邀请,所披露的债务人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二)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和遴选,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预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上述厂房一部分占用土地目前处于承租状态,重整交接后投资人可自行与同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沟通协商继续租赁事宜。
三、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有适格投资能力的个人,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债务人的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四、预招募主要工作流程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年10月8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制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9月的财务报表,及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2.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债务人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详细信息,在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保密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后,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指定的资金接收账户为:户名: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管理人;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账号:3301041060001781206。
尽职调查期间与重整投资报名期间相同,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止。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提醒:1.未确定为意向投资人的或债权人会议未同意进行重整的,管理人在公布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保密保证金(不计利息);2.如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则不安排签订《保密协议》,亦无需缴纳保密保证金。】
对于从管理人获得,但管理人或者债务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相关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密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3.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0月8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的计划、盘活债务人业务的初步构想等;联合体报名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意向协议,除包括上述情况外,还应说明各自的投资方式、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协商谈判
意向投资人后续可跟管理人进一步沟通重整方案、重整条件、讨论合同条款。对最终接受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条件和合同条款的,有资格参与下一轮的竞争。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请意向投资人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下列地址,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咨询电话:白律师 13003655622;丁律师 13067951970。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1号楼25层。
特别提醒:招募内容如有调整,届时管理人将在“浙经所破产重组事务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请意向投资人予以关注。
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地企业、各界人士参与本重整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管理人
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