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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飞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25620400000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9日决定受理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凤农业”)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浙江杭星贤哲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2024年7月19日,根据临时管理人的申请,建德法院审查后决定对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飞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凤文旅”)合并预重整。

为推进预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资产价值,实现资源整合,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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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杭州飞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吴山村吴山边村111号19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烟草制品零售;酒制品生产;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餐饮管理;健身休闲活动;露营地服务;棋牌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目前核查到的情况,该公司股权存在全部被质押的情况。

2.企业名称: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吴山村吴山边村111号19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的生产;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瓜果蔬菜、农作物的种植及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农具、水产的销售;花卉种植与销售,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旅游项目开发;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园林绿化工程;酒店管理;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飞凤农业及飞凤文旅主要经营民宿领域,通过“村集体+企业+农户”的联动模式,一方面流转闲置土地为村集体创收,另一方面还设立工作岗位,走一条“农文旅”为一体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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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资产情况

飞凤农业及飞凤文旅资产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家具用具、无形资产等。具体包括:

1.不动产:房屋建(构)筑物共19项,其中:有证房屋19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面积8734.75平方米。房屋建于2020年12月18日,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面积485平方米。权利人为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为“坡地建设”项目,按点状建设用地出让,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期限至2058年11月26日止。房屋所有权性质为自建房,用途为非住宅。19套房屋中,仅1套已完成装修,投入使用中,其余18套为毛胚状态。

2.机器设备、家具用具情况:包括机器设备、家具用具约387项682台(套)。

3.无形资产: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2023年至2024年吴山村田租欠发汇总表统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为470.434亩,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共计58户计96.09亩,土地流转期限为2013年4月18日-2027年4月18日。

b.商标权情况:经企查查网站查询产权持有人拥有有效商标权共95项,均为原始取得,临时管理人未接管到证书原件。另有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权共计15个。

4.应收款项:系账面记载的部分历史遗留应收款项。

5.对外投资:飞凤农业对外投资100%持股杭州寿兰文旅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2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临时管理人与飞凤农业的实控人处了解杭州寿兰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0元,且该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没有制作相关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账册等资料,目前存在社保费用拖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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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临时管理人可根据预重整工作的需要中/终止、或继续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飞凤农业、飞凤文旅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需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与临时管理人签署《投资调查及保密协议》后,对飞凤文旅、飞凤农业进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二)投资人条件

1.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预重整投资人资格。

2.有与飞凤文旅、飞凤农业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预重整投资。

3.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预重整,但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

4.如最终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须符合招募条件,且投资人须为股东/合伙人。

5.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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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分为两个阶段,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0日17时为报名阶段,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7日为提交投资经营方案阶段。

(一)报名阶段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0日17时,意向投资人应当以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方式需考虑在途时间,要确保在报名截止之前送达至报名地点),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25楼。

(2)联系人:冯律师;

(3)联系电话:13685779292。

3.交纳报名诚意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交纳报名诚意金200万元人民币,该报名诚意金兼有保密保证金性质。具体账户信息为:

户名:杭州飞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201000369737169

账号:建德农商行大慈岩支行

未交纳该项报名诚意金的,即视为报名未成功。如果意向投资人最终未成为投资人,或者意向投资人书面表示放弃参与本次预重整的,临时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全部报名诚意金。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

(3)意向投资人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4年1至8月的财务报表;

(4)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5)载明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诚意金支付凭证。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报名。

5.投资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在与临时管理人签署《投资调查及保密协议》后,查阅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作为了解飞凤文旅、飞凤农业的相关情况的参考。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飞凤文旅、飞凤农业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期截至2024年9月20日17时止(请注意该时间,如要展开调查工作的,需提前报名)。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在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调查工作期间,临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二)提交投资经营方案阶段相关事宜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提交投资经营方案,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预计投资总金额;

3.投资款的来源;

4.后续经营和发展方案(包括资产的交接方案,资产的管理、使用、处分方案以及后续经营、员工保障方案等);

5.执行方案(包括投资人应当负责执行投资经营方案,应当自行处理全部资产的接管事务以及可能的资产、股权变更登记,企业性质变化等手续,应当承担执行期间的风险,应当确定执行期限等);

6.其他有利于飞凤文旅、飞凤农业完成预重整的方案。

四、投资经营方案的审核、报价及竞价

(一)入围

临时管理人审查认为提交的投资经营方案符合编制要求的,确定为入围的意向投资人。如经临时管理人审查认为投资经营方案不完整或不符合编制要求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该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修改;若该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其提交的方案进行修改或修改后的方案仍不符合编制要求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失去参加后续报价的资格。

(二)《投资经营协议》文本确定

临时管理人根据飞凤文旅、飞凤农业的实际情况、投资经营方案等拟定《投资经营协议》固定文本及相关配套文件。

(三)报价及保证金

入围的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的期限(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内向临时管理人发出密封的《投资报价函》,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投资报价函》或《投资报价函》未密封的,均视为未报价,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同时,入围的意向投资人需到临时管理人处签章认可《投资经营协议》固定文本,并缴纳1000万元保证金(已交纳的报名诚意金包含在保证金额度内),未缴纳保证金或不签章认可《投资经营协议》固定文本及相关配套文件的,临时管理人不接收《投资报价函》,不视为有效报价。

如果意向投资人最终未成为投资人,或者意向投资人书面表示放弃参与本次预重整的,临时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四)竞价

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报价的意向投资人,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具体竞价规则在临时管理人报经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同意后实施。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预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建德市飞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杭州飞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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