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对锦绣富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永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永安山飞翔运动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品绿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一心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富阳薮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富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富阳鹰眼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杭州佳龙爱必侬飞翔酒店有限公司(锦绣富春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合称为债务人)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了债务人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顺利推进破产工作,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等,管理人拟通过重整支持方式实现债务人资产变价。现管理人就本案纳入重整支持范围的债务人财产(以下简称重整支持资产)进行推介。

一、重整支持资产概况
重整支持资产主要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永安山,包括不动产、动产(机动车、机器设备等)、生产性生物资产、合同权益、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等财产类型,基本概况如下:

(一)、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
(1)飞翔酒店板块
√富政储出(2013)04号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号:富国用(2016)第005058号,地号330111014017GB00003。土地使用权面积:11766.70平方米(17.65亩)。国有出让,住宿餐饮用地,出让期40年,出让期至2053年10月21日止。
√房屋建筑物(老宾馆)
3层,大厅下建地下室,建筑面积:2989.19平方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富房权证更字第218817号。附属构筑物有花岗石铺设地面。
√在建工程
①在建假日酒店主楼:4层,建筑面积7983.01㎡,尚未竣工。
在建过道大厅:建筑面积1027.92㎡,毛坯,尚未竣工。
在建负一层:建筑面积4810.43㎡,毛坯,尚未竣工。
在建负二层:建筑面积2602.21㎡,毛坯,尚未竣工。
②在建地上水池边平房:1层,建筑面积912.65㎡,尚未竣工。
③在建泳池边小房:1层,建筑面积132.95㎡,尚未竣工。
④其他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地上水池、在建地上泳池、在建过道钢柱棚。


(2)滑翔基地板块
①滑翔基地办公楼:2层,建筑面积546.55㎡。
②飞翔中心培训休闲餐厅:建筑面积247.46㎡。
③垃圾房:建筑面积32.26㎡。
④其他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停车场、花岗石铺设地面、花岗石台阶、石板草坪路、草坪、水塘2只、膜结构棚、沥青道路、水泥道路、石亭1座、景观绿化1批、户外攀岩架1座、飞索滑翔索道、北侧观景台、路边公共厕所、厕所边杂物房、“中国滑翔伞”巨石招牌1组、垃圾钢棚、起飞场地改造工程。

(3)农业板块
√香榧基地的房屋建筑物与构筑物
①简易房2幢,建筑面积共104.56㎡。
②其他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沥青道路、水泥道路、砼水沟、水池1只。
√蓝莓基地构筑物
主要为水泥道路、砼水沟、不锈钢园门。
(二)、机动车4辆
浙A7D1T8小型普通客车1辆、浙A9UJ08小型普通客车1辆、浙AJL953小型普通客车1辆、浙AN12X7多用途货车1辆。
(三)、其他动产实物
(1)空调、家具电器(位于老宾馆客房与大厅)
老宾馆客房与大厅空调、家具电器1批等。
(2)机器设备(位于假日酒店在建工程)
蒂森客梯4台、特灵中央空调系统1组、不锈钢水箱1套、供水设备、柴油发电机组。
(3)滑翔基地辅助设施(位于滑翔基地)
主要为安装于滑翔区域内的车辆门禁系统、门厅、护栏、检票亭、小木屋、钢质集装箱、广告牌、膜结构棚、钢棚等设施。
(4)机器设备(位于蓝莓基地)
本田JT500微耕机1台、钢质集装箱2只、双门单层铁档案箱4只、不锈钢工作台1只。
(5)电力设备(位于滑翔基地后侧路边)
630KVA电力设备1套。
(6)家具电器(位于管理人场地)
办公用桌椅、档案柜、激光打印机、票据打印机、一体机、财务装订机、电脑显示屏、保险箱、键盘等物品。
(7)家具电器(主要位于滑翔基地)
包括办公、厨房区域的家具电器。主要为存放于办公楼、飞翔中心、飞翔乐园及厨房餐厅等区域的桌椅、电脑、电视机、空调、打印机、热水器、洗衣机、保险箱、茶桌、茶柜、沙发、咖啡机、烟蒂收纳柱、垃圾收集箱、不锈钢洗手池、电冰箱、冷藏箱、冷藏展示柜、厨房用具等物品。
(8)滑翔器材(位于滑翔基地)
主要有少量滑翔伞伞翼、坐袋、头盔、铁货架等物品。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
(1)绿化树木(位于老宾馆旁)
香樟、鹅掌楸及其他苗木等1批。
(2)香榧树(位于香榧基地)
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杏梅坞村平阳顶的香榧树1批。根据林权证与土地流转(租赁)协议,香榧基地种植面积为600亩。

(3)蓝莓等(位于蓝莓基地)
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礼门村永安山南畈基地内种植的蓝莓,土地为租赁。基地同时种植香榧、樱桃、猕猴桃等经济林木。

(五)、合同权益
(1)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益
债务人分别向常安镇安禾村、杏梅坞村、礼门村、小剡村及村民租赁了部分土地,用于滑翔伞基地、香榧基地、蓝莓基地等业务,9份合同需要继续履行,具体如下:


(2)“永安山妙智寺山林征用补偿协议”合同权益
2012年11月3日,债务人与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小剡村村民委员会等签订《永安山妙智寺山林征用补偿协议》,约定由债务人向小剡村“征用”位于永安山的山林面积44.5亩(实际以林权证面积为准)。该林地位于富阳区常安镇小剡村永安山董家坟头(妙智寺旁边),林地至今尚未开发利用。
据核查,债务人已全额支付合同款项。
(六)、商标3枚

(七)对外投资股权
永安旅游持有的杭州正午体育运动有限公司70%股权,认缴出资额为70万元人民币,未实际出资。
二、咨询看样
1.重整支持资产将由管理人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招募重整支持投资人的方式进行变价处置。资产概况可点击链接观看视频或全景VR,资产具体情况与瑕疵详情见招募公告等招募文件。
VR航拍查看:
https://www.720yun.com/vr/a16jt0hkkO2
2. 有意者可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孙律师 19143610108,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注意事项
1. 本公告并非要约或要约邀请文件,非招募文件,仅能作为资产推介与参考资料使用。
2. 重整支持资产应以其实际交割现状为准,管理人所披露的信息仅为管理人为资产推介需要所做的一般性介绍,不构成管理人的承诺、保证,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能作为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替代性文件,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自担风险。
3.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资产推介。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
锦绣富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