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桐庐金鑫宾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14日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联合管理人。
鉴于桐庐金鑫宾馆有限公司具有一定重整及运营价值,为维护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并有效利用债务人财产,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推介债务人资产并对资产意向投资人、承租人开展招募工作。如招募到意向人的,管理人将依法适时推进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将推介及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2.拟列入招募的核心资产情况
(1)金鑫宾馆大楼及附属建筑、设备等。
金鑫宾馆的核心资产为位于桐庐县桐君街道富春路528号的金鑫宾馆酒店,建筑面积25045.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955.23平方米,使用期限1997年1月18日至2037年1月17日。其中,主楼为总层数22层(含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用房,建成于1997年,设计用途为非住宅,设5部电梯。主楼用于经营酒店,一层为酒店大堂,二至三层为酒店餐饮,四层为会议室,地下一层、五层为设备层,六至二十一层为酒店客房。主楼北侧为扩建部分,建成于2011年,证载楼层1-5层,实为四层。裙楼主体结构为4层钢混结构,建成于1997年,设计用途为非住宅。附楼4层为钢混结构,建成于1997年,5层建成于2003年,设电梯1部。
(2)其他适宜财产,如债务人享有的商标等无形资产。
3.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金鑫宾馆大楼位于桐庐县桐君街道核心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景点丰富,是桐庐县老牌大型商务酒店。
(2)设备设施完善。酒店拥有客房二百余间,包括套房、豪华单人间及标准间,客房设施、配套设施完善。酒店内设置有二层大型会议室及多个中小型会议室,可容纳大小型商务活动,适合各类会议、商务洽谈及教育培训。
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公开进行,有意向的投资人或承租人(下统称“意向人”)均可报名参与招募程序。本公告非要约或要约邀请,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不能代替意向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意向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2.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将依法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但本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债务人必定进入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3.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人招募和遴选,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招募程序的意向人由此所产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募程序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在管理人后续发布正式招募公告后,应按照正式招募公告要求补齐相应的报名手续。经本次招募程序确定为重整意向人的,并非当然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尽职调查
如意向人在报名前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可与管理人联系并签署《保密协议》、支付保密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意向人签订《保密协议》且足额支付保密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人自行承担。尽调后意向人确定报名的,尽调保证金转为报名保证金;尽调后确定不报名的,管理人将退还尽调保证金(不计息)。
未支付尽调保证金的意向人,也可参与报名。
四、招募方案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及承租人,本招募方案内容对全体意向人平等适用:
1.意向人条件
意向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商业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意向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意向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上述条件。
本次招募不对投资人行业进行限制,但鼓励有酒店等商业地产运营经验的投资人参与,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在人意向投资人招募。
2.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制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投资经营方案》。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请邮寄或书面提交至管理人处。
3.意向承租人仅需提供意向报名书、营业执照复制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管理人收到意向人报名资料及投资方案后,将参考与意向人的磋商等情况推动下一步工作。
管理人联系和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3楼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柯律师,电话:13616510568。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承租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商谈。
桐庐金鑫宾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