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上午,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丽水宝廷酒店胜利召开。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蓓姿、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丽水市财政局副局长李蕾、丽水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杨胤、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朱永红、司法鉴定处处长吴新伟、民二庭副庭长聂伟杰莅临会议指导。丽水九县(市、区)法院破产法官及协会41家会员单位代表到场参会。本次会议由执行会长涂勇妙主持。
一、领导致辞
徐蓓姿副院长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次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介绍了近年来丽水法院在全面深入破产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她对新一届协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期望:
01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
要聚力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管理人履职的新方位,切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贡献更多力量。破产重整就是新一轮的招商引资,要立足丽水破产工作实际,精准施策、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加大破产重整力度,助力“双招双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盘活社会资源方面的作用,减少企业破产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办理破产案件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协会力量。
02提升行业势能,强化专业建设
要全方位、多层次为会员搭建良好的交流、沟通平台,为全市管理人创造良好的交流分享氛围。通过邀请名家授课、组织赴外培训等方式为管理人提供更多学习提高机会,全面提升会员履职水平,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努力打造破产管理高层次人才队伍。要巩固个人债务重整现有成效,在助力法院“终本库”出清过程中继续探索特色做法;共同探索“‘执转破’+预重整、预和解、预清算(理)”模式,为重整、和解、清算(理)奠定成功基础。协会应充分发挥自治性、互助性、服务性优势,积极探寻管理人工作思路和创新方案,以更加多元化、差异化、专业化的管理人服务,实现行业充分竞争和繁荣发展。
03推进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
协会应当结合《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动态管理的实施细则》,梳理和完善管理人责任清单,加强管理人履职规范化建设,严把管理人队伍的职业操守,充分激发行业自律管理的效能。在管理破产事务的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履职、忠诚担当,自觉接受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破产参与人的监督,让破产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全市破产管理人的社会公信力。
任一民会长代表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本次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表示在过去的四年中,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坚持使命担当,致力于推动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破产管理人行业组织,促进破产管理人队伍有序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省市管理人协会的密切联系和互动。同时也对新一届协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坚持高站位开局,切实担当新时代使命。协会开展工作的方向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指导会员要主动适应破产管理工作新要求,行业规划要有预见性,推动解决制约破产管理人工作健康发展的各种难题。
(二)坚持高协同治理,提升行业整体公信力。省市管理人协会要共同与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专业水平提升与行为规范、勤勉尽责与忠实履职等方面增进交流,协同法院充分利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管理人履职监督机制,共同为破产管理人业务开展提供保障与便利。
(三)坚持高标准管理,“打铁”自身硬。健全制度强会,充分发挥行业服务与行业自律职能,整合好分散资源,优化执业环境,培养后备力量,提供专业化的管理人服务,促进行业的繁荣发展。
二、审议表决、选举
应相业秘书长向大会作《第二届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报告》。他介绍了本次大会前期筹备工作的各项情况,并对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协会领导及各位会员代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表示衷心感谢。
一届理事工作报告
王健会长作《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工作报告》。报告从党建引领、制度建设、行业自律、会员服务等多个方面回顾了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协会自2019年7月成立以来,本届理事会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丽水市民政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行业党建为引领,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与会员服务职能,健全完善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行业惩戒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届财务工作报告
应进强副会长作《第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协会严格遵循《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要求,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合理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期间协会财务状况整体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届监事工作报告
朱佳监事长作《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在主管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下,依照协会章程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协会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对理事会和协会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监事会对本届理事会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对理事会工作提出了建议,包括发挥协会统领作用、完善专业委员会工作、做好协会培训分工等。
宣读修正案、选举办法
选举理事会、监事会
涂勇妙执行会长对《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修订草案、《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及《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作说明,并对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单位产生情况及候选人名单进行说明。
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前述草案、办法,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11名理事和第二届监事会3名监事。遂即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聘用秘书处。同时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
经选举,王健当选第二届理事会会长,涂勇妙当选第二届理事会执行会长,应进强、娄丽伟、范治平、应相业当选副会长。聘用陈玉娟为秘书长,丁超萍、叶昕妍、潘婧敏、卢炳钧为副秘书长。朱佳当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
当选会长王健作了表态发言:
(一)自觉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助力人民法院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和法院有效构建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为丽水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管理人队伍的智慧和力量。
(二)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丽水管理人队伍的履职水平。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会员学习、培训工作,深化与法官及相关职能部门、兄弟协会的交流、互动,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把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作为“第一工作”来抓,确保我市破产案件的办理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要努力发挥协会的引导和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会员执业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关注关心会员的成长和发展,及时解决会员反映的各类问题,将协会真正建设成为广大会员“娘家”。
三、表彰2022年度优秀管理人
四、合影留念
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合影
第二届理事会合影
第二届监事会合影
附:第二届理事会名单、监事会名单、秘书处名单
来源:丽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