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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22163600000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相关职责切实履行,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每年应当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为了缓解新冠疫情对我省破产行业影响,帮助各会员单位纾困解难,经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各会员单位2021年度会费暂按现行会费收取标准的80%缴纳。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会费集中缴纳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二、缴费标准

新冠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依然存在,故今年的会费收取仍参照去年标准,按照现行会费收取标准的80%缴纳:

1.普通会员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8000元/年调整为暂按6400元/年缴纳;满足以下情形的,减半收取:新增补进入管理人名册的,入册当年可减半收取;个人管理人减半收取。

2.理事、监事单位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15000元/年调整为暂按12000元/年缴纳。

3.监事长、副监事长单位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30000元/年调整为暂按24000元/年缴纳。  

4.会长单位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50000元/年调整为暂按40000元/年缴纳,副会长单位由由现行会费收取标准30000元/年调整为暂按24000元/年缴纳。

2021年度会费是否最终按会费收取标准的80%缴纳,后续由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予以减免。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亦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三、收款账户收款单位: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银行账号:1904210104002251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玉泉支行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各家会员汇款时务必以本单位/本人银行账户支付会费,如以第三人账户支付会费的,应当备注会员名称。如有遗忘,请及时联系协会告知汇款情况。

2.缴纳会费后,协会将按照各家会员预留在协会的信息统一开具会费缴纳的电子票据并发送至联络人邮箱。

3.会费缴纳联络电话:18143453273;联络邮箱:zjbaa2018@vip.163.com;联络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204室。

疫情期间,请各会员单位众志成城,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协会也将全力支持各会员单位及个人,在遵守国家防疫工作等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各会员单位造成的影响。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5月27日